【重大新规】深圳城市更新规划2016-2020:开发商拆旧小区仍被禁;“优先地区”的旧改被优先;重建100旧工业+100旧屋村
更新新模式:“复合式更新”模式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新城市更新模式“优先拆除重建地区”的旧...
更新新模式:“复合式更新”模式
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新城市更新模式
“优先拆除重建地区”的旧改项目被优先
市更新主管部门重点引导新申报的城市更新项目向优先拆除重建地区进行集中。
限制拆除重建地区应严格落实各类控制线管制要求,对拆除重建行为实施管控。
优先拆除重建地区内含更新对象用地面积106 平方公里
限制拆除重建地区含更新对象用地面积33 平方公里
拆除重建及综合整治并举地区含更新对象用地面积185 平方公里。
拆除重建1.88万亩
规划期内,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 平方公里。
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实现年均土地供应2.5 平方公里;
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规模为17.5 平方公里。
“双百”更新项目:100 个旧工业区+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
力争改造完成100 个旧工业区项目
力争完成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
龙岗+宝安是旧改规模最大区域
拆除重建土地规模
龙岗区6300亩
宝安区3975亩
龙华新区1950亩
罗湖区1800亩
南山区1125亩
光明新区975亩
坪山新区975亩
福田区750亩
盐田区600亩
大鹏新区300亩
新建居住类3150万平方米
拆除重建类更新预计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 万平方米:
居住与商务公寓建筑面积约为3150万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约为240 万平方米
办公建筑面积约为200 万平方米
产业研发建筑面积约为810 万平方米
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为200 万平方米。
新建保障房750万平米
通过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约650 万平方米
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 万平方米。
设置“11大”重点更新区域
自由贸易试验区蛇口片区
福田保税区
笋岗-清水河片区
高新北片区
大空港新城
宝安中心区
坂雪岗科技城
北站商务中心区
坪山中心区
光明凤凰城
龙岗中心区
设置“11大”重点更新单元
车公庙
梅林-彩田片区
蛇口
西丽中心
小梅沙
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产业带
铁仔山-碧海片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城
光明中心
坪山中心
北站周边片区
葵涌中心
设置“工业区块控制线”,实行强制管理
工业区块控制线内的旧工业区更新方向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功能或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严格控制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工改商”和“工改居”,保证至2020年全市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25%
“工业区块控制线”名单
宝安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宝安科技创新产业园区
西乡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
石岩高新园区
光明南高新园区
公明产业集聚园区
光明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大浪产业集聚园区
观澜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观澜东产业集聚园区
龙华-坂雪岗高新园区
平湖东部产业集聚园区
平湖西部产业集聚园区
阿波罗未来产业园区
龙岗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宝龙高新园区
碧岭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坪山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
坝光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
"旧工业区改造"实行强制管理,不得随便“工改M0新型产业用地”
1符合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要求
2原特区内位于轨道站点500 米范围的旧工业区
3原特区外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内,且位于轨道站点500 米范围内的旧工业区
4原特区外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外,且位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或“十三五”重点发展区范围内的旧工业区。
“审慎开展”旧住宅区拆除重建
采取以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方式,审慎开展拆除重建;
有需求的旧住宅区,可在政府主导下实施拆除重建;
其他情形的旧住宅区,通过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等方式开展综合整治。
正文
更新新模式:“复合式更新”模式
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新城市更新模式
“优先拆除重建地区”的旧改项目被优先
市更新主管部门重点引导新申报的城市更新项目向优先拆除重建地区进行集中。
限制拆除重建地区应严格落实各类控制线管制要求,对拆除重建行为实施管控。
优先拆除重建地区内含更新对象用地面积106 平方公里
限制拆除重建地区含更新对象用地面积33 平方公里
拆除重建及综合整治并举地区含更新对象用地面积185 平方公里。
拆除重建1.88万亩
规划期内,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 平方公里。
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实现年均土地供应2.5 平方公里;
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规模为17.5 平方公里。
“双百”更新项目:100 个旧工业区+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
力争改造完成100 个旧工业区项目
力争完成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
龙岗+宝安是旧改规模最大区域
拆除重建土地规模
龙岗区6300亩
宝安区3975亩
龙华新区1950亩
罗湖区1800亩
南山区1125亩
光明新区975亩
坪山新区975亩
福田区750亩
盐田区600亩
大鹏新区300亩
新建居住类3150万平方米
拆除重建类更新预计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 万平方米:
居住与商务公寓建筑面积约为3150万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约为240 万平方米
办公建筑面积约为200 万平方米
产业研发建筑面积约为810 万平方米
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为200 万平方米。
新建保障房750万平米
通过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约650 万平方米
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 万平方米。
设置“11大”重点更新区域
自由贸易试验区蛇口片区
福田保税区
笋岗-清水河片区
高新北片区
大空港新城
宝安中心区
坂雪岗科技城
北站商务中心区
坪山中心区
光明凤凰城
龙岗中心区
设置“11大”重点更新单元
车公庙
梅林-彩田片区
蛇口
西丽中心
小梅沙
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产业带
铁仔山-碧海片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城
光明中心
坪山中心
北站周边片区
葵涌中心
设置“工业区块控制线”,实行强制管理
工业区块控制线内的旧工业区更新方向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功能或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严格控制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工改商”和“工改居”,保证至2020年全市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25%
“工业区块控制线”名单
宝安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宝安科技创新产业园区
西乡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
石岩高新园区
光明南高新园区
公明产业集聚园区
光明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大浪产业集聚园区
观澜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观澜东产业集聚园区
龙华-坂雪岗高新园区
平湖东部产业集聚园区
平湖西部产业集聚园区
阿波罗未来产业园区
龙岗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宝龙高新园区
碧岭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坪山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
坝光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
"旧工业区改造"实行强制管理,不得随便“工改M0新型产业用地”
1符合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要求
2原特区内位于轨道站点500 米范围的旧工业区
3原特区外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内,且位于轨道站点500 米范围内的旧工业区
4原特区外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外,且位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或“十三五”重点发展区范围内的旧工业区。
“审慎开展”旧住宅区拆除重建
采取以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方式,审慎开展拆除重建;
有需求的旧住宅区,可在政府主导下实施拆除重建;
其他情形的旧住宅区,通过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等方式开展综合整治。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