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桂林市导游 大赛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市旅发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组织的“...
由市旅发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组织的“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将于8月下旬举办。现将《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更好地展现导游人员的精神风貌,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为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添光增彩,并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全国导游大赛做准备,市旅发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决定联合组织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论述为指导,按照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旅发委关于开展导游大赛的工作部署,坚持以赛促学、以赛带训的理念,通过举办导游大赛,在全市导游员中掀起一个岗位练兵的热潮,进一步推动我市导游队伍综合素质提高。为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服务水准、过硬业务知识、良好职业道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深受旅游者欢迎的导游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组委会。
主 任:罗建章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刘宝成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财贸工会主席
张 圆 共青团桂林市委副书记
王淑兰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陈贵根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 员:彭桂群 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姚良健 市财贸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 俊 共青团桂林市委城青部部长
唐 夏 市妇女联合会副调研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三、大赛形式
大赛以导游风采、景点讲解、情景再现和才艺展示等内容为主要形式。
大赛语种分普通话和英语。
为保证大赛公开、公正、公平,大赛设立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成员、旅游专家学者、高级导游等组成。
四、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工作或景区讲解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导游或讲解服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四)导游员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五、大赛赛程
(一)宣传动员:7月初进行
7月初召开导游大赛动员会,部署导游大赛工作。旅行社、旅游景区负责人参加。比赛通知和方案在“桂林旅游政务网”、“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网站及微信订阅号上发布。
(二)初赛: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
导游大赛的初赛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大赛的各项工作,各旅行社要确保80%以上的专职导游员参加,组织初赛的形式和内容可参照决赛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实施,并于8月20日前将《2016桂林市导游大赛报名表》纸质表与电子版一同报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参赛名额分配为:市旅游发展总公司和旅游股份公司各6名,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三)决赛:在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定)。
六、大赛决赛规则
(一)比赛语种:决赛设置普通话和英语两个语种,在同一场地进行,决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二)决赛项目及分值:导游风采(10分)、景点讲解(50分)、情景再现(20分)、才艺展示(20分)。
(三)比赛顺序为:按照导游风采、景点讲解、才艺展示以及情景再现四个环节进行,其中导游风采和景点讲解同时进行,情景再现和才艺展示分别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导游风采
按选手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比赛。主持人宣布上台比赛选手的姓名、编号和所讲解的景点后,选手上场用参赛语种进行自我介绍,包含姓名、工作单位、对导游工作或导游大赛的感悟等。时间为1分钟。
2、景点讲解
由选手用参赛语种对所报景点进行模拟讲解。讲解应力求真实、生动、亲切、自然,突出生活感和现实性,切忌舞台化和表演化。时间为5分钟,4分30秒时倒计时提示,5分钟时必须停止讲解。
3、情景再现
中英文选手一起观看大屏幕播放的一个时长为5-8分钟的导游现场工作短片,片中含导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10个问题或错误,短片播放结束后,选手在15分钟内用中文将短片中的问题或错误写在答题纸上。满分为20分,每个正确答案2分。
4、才艺展示
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选手可根据本人的特长,选择歌 舞、戏曲、乐器、相声、小品、口技、朗诵、魔术、武术、讲故事等形式展示才艺。才艺表演必须由选手独立完成,不允许伴演或助演。表演可以进行有实物或无实物表演,有实物表演时需自备道具。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评分标准
1、各比赛项目评分标准见大赛评分表。
2、评委由7人组成,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取小数点的后两位)为最后得分。
七、奖项设置
(一)选手奖项: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 和“优秀选手奖”。大赛前6名将代表我市参加自治区第三届导游大赛。
设最佳风采奖、最佳语言奖、最佳才艺奖,分别为导游风采、模拟讲解、才艺展示的单项最高分者。
(二)团体奖:大赛设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按各团队参赛选手人均得分由高到低评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周 瑾
联系电话:2854586 邮箱:glsdgzx@163.com
附件:1.《导游风采、景点讲解评分表》
2.《才艺展示评分表》
3.《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报名表》
(附件请登陆“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网站——通知下载)
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微信号:glsdgzx
导管中心网站:www.glsdg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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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由市旅发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组织的“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将于8月下旬举办。现将《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桂林市总工会
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7月7日
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更好地展现导游人员的精神风貌,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为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添光增彩,并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全国导游大赛做准备,市旅发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决定联合组织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论述为指导,按照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旅发委关于开展导游大赛的工作部署,坚持以赛促学、以赛带训的理念,通过举办导游大赛,在全市导游员中掀起一个岗位练兵的热潮,进一步推动我市导游队伍综合素质提高。为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服务水准、过硬业务知识、良好职业道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深受旅游者欢迎的导游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组委会。
主 任:罗建章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刘宝成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财贸工会主席
张 圆 共青团桂林市委副书记
王淑兰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陈贵根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 员:彭桂群 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姚良健 市财贸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 俊 共青团桂林市委城青部部长
唐 夏 市妇女联合会副调研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三、大赛形式
大赛以导游风采、景点讲解、情景再现和才艺展示等内容为主要形式。
大赛语种分普通话和英语。
为保证大赛公开、公正、公平,大赛设立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成员、旅游专家学者、高级导游等组成。
四、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工作或景区讲解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导游或讲解服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四)导游员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五、大赛赛程
(一)宣传动员:7月初进行
7月初召开导游大赛动员会,部署导游大赛工作。旅行社、旅游景区负责人参加。比赛通知和方案在“桂林旅游政务网”、“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网站及微信订阅号上发布。
(二)初赛: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
导游大赛的初赛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大赛的各项工作,各旅行社要确保80%以上的专职导游员参加,组织初赛的形式和内容可参照决赛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实施,并于8月20日前将《2016桂林市导游大赛报名表》纸质表与电子版一同报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参赛名额分配为:市旅游发展总公司和旅游股份公司各6名,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三)决赛:在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定)。
六、大赛决赛规则
(一)比赛语种:决赛设置普通话和英语两个语种,在同一场地进行,决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二)决赛项目及分值:导游风采(10分)、景点讲解(50分)、情景再现(20分)、才艺展示(20分)。
(三)比赛顺序为:按照导游风采、景点讲解、才艺展示以及情景再现四个环节进行,其中导游风采和景点讲解同时进行,情景再现和才艺展示分别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导游风采
按选手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比赛。主持人宣布上台比赛选手的姓名、编号和所讲解的景点后,选手上场用参赛语种进行自我介绍,包含姓名、工作单位、对导游工作或导游大赛的感悟等。时间为1分钟。
2、景点讲解
由选手用参赛语种对所报景点进行模拟讲解。讲解应力求真实、生动、亲切、自然,突出生活感和现实性,切忌舞台化和表演化。时间为5分钟,4分30秒时倒计时提示,5分钟时必须停止讲解。
3、情景再现
中英文选手一起观看大屏幕播放的一个时长为5-8分钟的导游现场工作短片,片中含导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10个问题或错误,短片播放结束后,选手在15分钟内用中文将短片中的问题或错误写在答题纸上。满分为20分,每个正确答案2分。
4、才艺展示
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选手可根据本人的特长,选择歌 舞、戏曲、乐器、相声、小品、口技、朗诵、魔术、武术、讲故事等形式展示才艺。才艺表演必须由选手独立完成,不允许伴演或助演。表演可以进行有实物或无实物表演,有实物表演时需自备道具。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评分标准
1、各比赛项目评分标准见大赛评分表。
2、评委由7人组成,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取小数点的后两位)为最后得分。
七、奖项设置
(一)选手奖项: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 和“优秀选手奖”。大赛前6名将代表我市参加自治区第三届导游大赛。
设最佳风采奖、最佳语言奖、最佳才艺奖,分别为导游风采、模拟讲解、才艺展示的单项最高分者。
(二)团体奖:大赛设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按各团队参赛选手人均得分由高到低评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周 瑾
联系电话:2854586 邮箱:glsdgzx@163.com
附件:1.《导游风采、景点讲解评分表》
2.《才艺展示评分表》
3.《2016年桂林市导游大赛报名表》
(附件请登陆“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网站——通知下载)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桂林市总工会
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7月7日
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微信号:glsdgzx
导管中心网站:www.glsdg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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