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萧山一考生跳楼,因家长不满其高考720多分?别再传了,小心摊上事!

萧山有考生因高考720多分,家长还不满意因此要跳楼?公安辟谣...



本文来源:萧山公安(ID: xsga110)

转载已获授权,版权归属原作者

导语

这两天,高考成绩正新鲜出炉,网络上有这样一条消息,引起了警察蜀黍的注意......

萧山有考生因高考720多分,家长还不满意因此要跳楼?其中居然还有网络大V的转发?看到这条消息,不少人也问该事情是否属实?

昨天,萧山公安为大家揭晓了事情的真相。
先来看看网传版本:


(网络截图)
这条消息一出,顿时引起了许多网友的转发:





(网络截图)
在高考成绩刚刚新鲜出炉的当口,这条消息牵动了不少网友的心,但是但是但是!警察对比发现,上述微博中的视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
原来所谓的“考生跳楼视频”其实是发生在今年6月20日的衙前跳楼事件的一段现场视频!

那么究竟有无考生跳楼的事件呢?
经萧山公安指挥中心核查反馈,萧山警方近段时间,从未接到过任何有关考生跳楼的警情。

看来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又是一起网络谣言!


科普时间


2015年11月1日起,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实施,其中增加了一条新的入罪行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肯定有小伙伴会问:“警察蜀黍,不会我吃着火锅刷个微博,突然就变成阶下囚了吧?究竟哪些消息能转发、哪些不能转呢?”
网络消息“转”与“不转”的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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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籍一、不能核实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坚决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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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刑法修正案(九)》中强调的虚假信息,具体指四类,即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也就是说,它重点打击的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恐慌动荡的虚假信息。比如,捏造某地发生火灾死伤无数,捏造某地发生疫情已经彻底失控等等,因此,虚假促销、虚假个人信息等,应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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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籍二、故意编造虚假险情,或明知虚假依然“力挺”的入刑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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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条中对具体行为也有所限定。一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二是“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条,都强调了造谣者和传谣者主观上的故意。

这么看来,并不是所有造成一定影响的虚假网络信息都要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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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籍三、转发恶意诽谤帖留意转发量,500次以上将“摊上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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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温馨提示:如果你凭上面两条秘籍认为,可以继续高枕无忧地发布虚假促销、虚假广告、甚至是恶意诽谤,那可就错了。因为,这些行为虽然不至于动用刑法,但还是有其他法律法规等着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无论你是享有公众影响力的公知大V、媒体,还是一个普通网民,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消息前,对信息的准确性一定要核实、核实、再核实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对确实难以核实的,尽量不要推波助澜。否则,最高可能面临7年有期徒刑喔!

据网警透露,目前,已经将涉嫌在网上传播该谣言的多个ID,内部流转给各地警方落地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看来,网上说话要慎重,对于一些未经权威媒体、官方渠道核实的信息,尽量不要轻易的转发扩散,不然,你也成为了谣言的帮凶,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三人成虎,多长点心吧,千万别成了稀里糊涂的“吃瓜群众”!

为警方的及时辟谣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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