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流程应如何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深化投融资改革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政策创新...



关于PPP的文件层出不穷,相关解读文章也是数不胜数。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力推PPP模式,从适用范围,到操作指南,再到合同范本,都已出台相应的文件。在实践中,PPP项目如何承接?流程如何走?出了问题找哪个部门?本文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以解答上述问题供企业参考。

一、如何承接PPP项目?流程如何走?

(一)项目识别论证

1.提交项目建议书

对于政府发起的PPP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先提出项目建议,之后才能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对于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项目建议书审核通过后,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4.财政部门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

(二)政策采购

1.项目实施机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

2.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

3.公示采购结果。项目实施机构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财政预算

1.行业主管部门编制PPP项目收支预算草案。

2.财政部门对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审核,合理确定预算金额。再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3.成立PPP项目公司。

二、出了问题找哪个部门?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出了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找哪个部门呢?对此,需要把各个部门的职责搞清楚。

(一)各级财政部门

1.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2.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3.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将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管理。

4.项目采购阶段,向社会公开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结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及评审结果等。

5.审核PPP项目合同。

6.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中期财政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7.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预算。

8.对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行审核,合理确定预算金额。

9.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与绩效监控,做出绩效评价。

10.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对于绩效评价达标的项目,向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及时足额安排相关支出;对于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补贴支出。

11.PPP项目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2.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产移交。

13.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债务的监控。

14.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确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

15.严格管控和执行项目支付责任,不得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付责任,规避PPP项目相关评价论证程序。

16.公开本级PPP项目目录,政府对PPP项目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等。

(二)行业主管部门

1.对于政府发起的PPP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先提出项目建议,之后才能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对于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3.审核PPP项目合同。

4.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

5.中期财政规划通过后,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草案。

6.编制PPP项目收支预算草案。

7.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与绩效监控。

8.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债务的监控。

(三)各级地方政府

1.主动发起PPP项目。

2.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审核PPP项目实施机构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

3.审核由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上报的PPP项目合同及相关的中期财政规划。

4.审核预算草案中下一年度PPP项目的财政资金收支情况,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项目实施机构

1.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后,项目实施机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4.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

5.综合考虑社会资本竞争者的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融资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采购评审标准。

6.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7.对于归属项目公司的资产及权益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经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依法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进行结构化融资。

8.项目合同期满前,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和登记入账。

PPP一线操作遇到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深化投融资改革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政策创新。当前应该进一步深入研究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环境,着重突破民营资本进入的瓶颈。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李开孟: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采用PPP模式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彻底摈弃当前普遍存在的短期功利的思维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目标导向,完善借助PPP模式推动实现中国可持续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政策体系,努力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且可持续的公共服务,既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同时也应成为政府部门的庄严承诺,以及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的根本保障。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PPP中心中国首席代表王天义:PPP是个好东西,但要用好还真不容易。PPP作为一种理念,理解上要尽可能宽泛,因为只有理解宽泛才能应用广泛。PPP作为一种模式,操作上要尽可能规范,因为只有操作规范才能行走长远。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教授王守清:城镇化不是单一项目,而是一个项目群,包含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房地产、商业、工业、休闲娱乐等,因此,其投资战略要点:涉及融资与交付方法,需要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造福百姓;涉及不同行业、不同项目之间的集成、开发和运维,才能实现可持续。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处长、教授级高工徐成彬:首届中国PPP论坛,聚焦新型城镇化,纵论PPP宏观政策与实践应用。谨希望我国新型城镇化沿着两个“P-P-P”方向发展:一是遵循国际准则,体现大国责任,服务于人类(People,以人为本)、地球(Planet,可持续发展)和繁荣(Prosperity,实现共同繁荣)的共同目标;二是立足中国国情,总结二三十年PPP实践经验,不断创新政府(Public)与社会资本(Private)之间合作伙伴关系(Partnership)的新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所体制政策室主任、研究员吴亚平:PPP模式倡导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理念,搭建了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三者之间的桥梁枢纽,无疑可以助力新型城镇化发展,实现可持续融资。希望各界携手协同,群策群力,找到PPP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可行路径。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阳林:PPP模式破解新型城镇化资金筹措难题。展望未来发展,还需本着PPP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核心要义,坚持实施领域不泛化、合作模式不异化,确保总体规模适度、整体风险可控,做到项目精挑细选、方案务实高效,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PPP改革走向深入。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新型城镇化应该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重在过程。而在这个过程当中,PPP既是催化剂,又是落脚点。可以说,把PPP真正做好了,新型城镇化的蓝图就画好了一半!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曹富国:PPP是人的PPP,不是资本的PPP!要“人本主义”的PPP,不要“资本主义”的PPP!

广发合信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茂年:将PPP和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新型城镇化的资金需求,还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建设的管理创新。

中民投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张胜: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缺口将给民营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建议进一步扩大民营银行试点范围,对于有资金有实力,但盈利时限稍短的民营企业,建议在准入方面给予一定的绿色通道,从而拓宽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高级PPP专员肖光睿:中国的城镇化无论从速度、体量还是复杂程度来看,在亚洲乃至全世界都是前所未有的。迫切需要探索更好的方式来调动民间资本,引入并建立基于绩效的管理方式,给予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者创新的空间,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武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共创PPP事业的辉煌明天。

上海城投战略企划部高级主管王强:PPP是个舶来品。在推进PPP的过程中,如何学习外国经验,当然不能照抄照搬,更不能一棍子打死。不仅仅是实地调研,还要查阅历史文献,研究当时出台相关政策和具体项目成败的历史背景,理清来龙去脉,并且要结合我国的现实问题加以评论、借鉴和吸收。

回顾英国PPP/PFI 项目的运作理念和操作流程,政府所做的最多只是提出标准,政府根本不能提出方案。否则,方案的风险由政府承担,这完全违背“物有所值”原则。从我国目前PPP实践的流程看,还看不出明显鼓励社会资本首先提出方案的做法,往往是政府在咨询机构协助下完成方案,然后根据政府提出的方案进行两个论证,实际上就是自己给自己论证,当然会获得“通过”,然后在根据方案进行招标,弄来弄去,还是BOT的那一套。

PPP之所以能够发挥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的改革和完善行政体制的作用,不在于政府能不能履约,而在于能不能真正地转换职能,真正地让社会资本发挥“市场决定性”的作用。这也难怪在2015年的一次水务论坛上,一位民营水务企业家公开指出,看了PPP操作指南,“我们的利益在哪里?”所以,要想让PPP让真正的社会资本感兴趣,是否应该首先让他们提出方案,听听他们完整的想法和意见?

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保监会资金部投资处主任科员罗桂连:从国际上看,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模式分为公共机构主导、公私合作模式、商业机构主导三大类。公私合作模式由于涉及利益主体最多,边界条件最为复杂,公共治理方面的挑战最大,在全球各国都还没有取得普遍性的成功实践。青岛论坛召集国内外专家广泛交流进行脑力震荡,希望能达成更多的共识,为国内探索PPP成功实践提供公共知识支持。

上海弘鲲咨询公司董事长叶继涛:当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另一方面多数省市建设财力有限、城镇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单靠政府难以满足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可解决上述难题,但要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实现基础设施与城镇化发展阶段相适应。要多推行使用者付费PPP模式,加大转移支付等,化解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要规范运作,防止各地大搞PPP运动,“一P就灵”,大量包装政府付费类PPP项目,既可能造成基础设施超前供给过度,又给未来财政支出带来违约风险。

龙元建设集团副总裁颜立群:无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在政策层面,无论在财税金融支持,还是在项目准入上,PPP市场应该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相互竞争,共同发展。要对目前PPP项目实践真正起统一规范的约束作用,还是迫切需要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式,确保合作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推动PPP项目的落地和发展。

苏伊士亚洲执行副总裁、德润环境总裁孙明华:苏伊士是最早将PPP模式引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如澳门的供水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后来在国内三十多个城市的基层设施项目,大多数都是成功的经验特别是和重庆的合作。我们希望通过我们二十多年的经验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好的建议、少走弯路;同时也希望能抓住机遇让苏伊士集团在中国的业务有更加广阔的发展。

毕马威咨询基础设施PPP咨询总监李炜:近年来,中央各部委密集发文,现已初步建立PPP项目相关体系,对于PPP项目实际操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截至目前PPP相关规范多为部门规章,PPP行业迫切需要立法,以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PPP行业如火如荼,但业内各界更应冷静前行。

关于实操层面的建议:

一、应更加重视项目识别,聘请真正的专家(应建立与PPP相适应的涵盖法律、财务、技术的专家库)来论证,选择优秀的咨询团队来实施(不迷信有名气的机构,而看其派出的项目团队是否有足够经验、阅历),把PPP模式运用到合适的项目上;

二、更加重视项目功能性分析及经济分析,把项目功能效益及政府财政(或使用者)支出切实结合起来;

三、更加重视项目经验总结,一方面推广好的项目,一方面也要及时督导。将有问题的项目或项目中不足的地方予以公示,从另一个角度供行业参考、学习、引以为戒。戒躁、实干,方能致远,相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愿中国PPP事业健康长远。

毕马威咨询基础设施PPP咨询总监邢佶勇:建议各地市尽快建立自己的PPP专家评审库,选聘有实力、有责任心,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的个人行业专家作为评审顾问,全程跟踪评审,为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出谋划策;各地财政部门如果盲目信从所谓的机构排行榜,与咨询机构签署常年评审顾问合同,可能会由于咨询机构派出的年轻顾问经验、阅历有限,专业程度不足,产生有失公允的评判结果,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不可避免的麻烦。咨询是一个以人为主的行业,咨询机构成立的年头长、积累的案例多,并不代表做过这些案例的人仍然在该公司从业,也不代表其现存的项目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能够与其机构品牌相匹配;所以,建立真正的专家库为项目保驾护航,辨别项目咨询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口碑、从业年限、专业水平,才能保证地方政府的最终目标的实现。

中国现代集团总裁、江苏现代咨询董事长丁伯康:PPP作为一种先进的政府投融资管理机制,对促进我国传统的政府投融资理念转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改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抓手。要真正发挥好PPP模式在促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深化改革,促进政府项目投资和管理机制的创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PPP社会环境,在现阶段就显得更加重要。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主任梁舰: 我建议两条:一,建议PPP在运行两年后,积极调整、完善相应条款。针对落地难等实际问题,听取专业咨询机构的分析诊断。因为,只有咨询机构现在是真正在第一线完整实施方案,PPP所遇到的问题,咨询机构都已经发现。并且,要抬升咨询机构的业务地位,作为必须要素来指导地方政府,要从法律法规上确定咨询机构的位置。同时,对现有咨询机构进行严肃准入,全国市场要控制一个总体数量,形成真正的咨询指导。二,针对国企积极,民企不敢参与,政府继续强势主导,PPP实施延续性等问题,要迅速出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政法规,以法律完善流程管理环节,要求地方政府和权利机关的换届延续性。如果无此立法,则民企无法参与,PPP最终无法达到本届政府的终极目的。

北京光环时代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申龙:在国家结构化改革及全国新城镇化建设推动的关健时期,PPP在中国有着与国外不同的特殊的使命,这要求PPP相关方及第三咨询机构从业人员三观要正,与各实施方协同作战,在执行项目时宏观层面要符合国家的战略、法制的精神等等、助推国家发展;中观层面促进地方及项目方投融资体制改革、管理运作方式改革、把控风险等等、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微观层面负责任的做好每一次调研、每一个测算、每一份报告、每一份协议等等、公平公正促使项目落地、运营、移交。

匿名网友:我接触过一些地方政府,PPP项目不待见民资的,基本上都是早年水、气、供热等特许经营项目民企只顾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承担,根本上民企自己要反思。 例如有水项目,投标时用进口设备,中标后改国产设备,诚信不足也是原因。没有历史教训的地方,民企机会大于国企。因为机制灵活。建议政府或媒体搞一个过去十年特许经营市场实施状况深度调查,相信你会理解很多政府为什么怕民企,尤其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PPP像一场婚姻,人找结婚对象时是不是也有多方面考虑。所以门不可能向所有人敞开,有人爱财,有人重品,有人想找老实本分的,不一而足。选择什么样的人结婚,应基于自己的判断和思考,应有选择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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