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多部门发文: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近日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后附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答记者问

来源丨央行网站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1年9月15日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
2.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如何定性?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通知再次强调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包括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通知提出哪些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4.后续有什么工作安排?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举措,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延伸阅读

央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虚拟货币乱象调查:价格暴涨暴跌,矿场挖币一年相当于三个市一年耗电总量
长按上图,关注瞭望视频号

瞭望新媒体,给你权威的新闻洞察力

总监制 | 史湘洲

监制 | 杨越

编辑 | 唐朵朵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