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体育运动、玩耍时受伤,学校和游乐场赔不赔?

《民法典》有法可依!...

“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体育运动对于青少年健康有重要作用。但是,长期困扰教育机构的一个问题是:一旦学生在运动中受伤,学校也总是跟着“受伤”。有时,即便学校无责,仍要承担“人道主义补偿”。这种“伤不起”现象,成为制约校园体育活动的一个隐形“绊脚石”。
那么,孩子在学校里参与运动受伤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此外,游乐园是孩子们最爱的冒险世界,家长带孩子去游乐园,万一受伤了怎么办?可以向游乐园索要赔偿吗?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自甘风险”条款和相关条款对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时,各方的责任给出了界定。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为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除非其他参加者故意或重大过失,其他参加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是如果活动组织者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话,应当适用学校等教育机构在学生受到人身损害时的相关责任规定。例如学校设施有安全质量问题,则学校应承担责任。

这些条款将如何影响我们的实际生活?

一起来看看专业人士的解读~

◆校园运动受伤怎么办?◆
专家怎么看?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岩表示,体育法律法学界专家多年来一直呼吁,把自愿参加体育活动、自甘风险的原则明确写入法条,《民法典》采纳了这项意见。此举实现了体育界一项强烈的立法期待,对开展体育活动有重要影响。

“这次立法将自甘风险纳入是一次极大的进展。”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于善旭说,无论是社会公共利益,还是个人长远利益,都需要国家用法律来协调这种风险关系。他认为,该条款的自愿前提如何适用学校体育还需更多探讨,但其传递的法治理念,对学校体育发展无疑会形成积极促进。

“组织文体活动可能带来风险,只有释放这样一种风险,才能够激发更多举办活动者的热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素华说。

不过,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赵毅认为:《民法典》1176条自甘风险条款说的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但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可能会是一种教学安排,校园体育的问题和自甘风险条款可能不是直接的对应关系。作为对自甘风险条款的补充,校园体育更多适用《民法典》第1200和1201条有关教育机构责任的条款,校方是否承担责任,关键看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他认为,法律永远都是抽象的,具体的使用还是需要法官落实到具体的案件过程中,但上述条款有助于树立一种理念,“就是体育活动有些伤害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也不能够苛责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去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这种活动伤害更多需要自己来承担的这种理念。

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姜熙则认为,学校文体活动的问题光靠一部法律或几个法条无法全部解决,涉及制度的设计、体育教师的培养与准入、学校保险等诸多方面。

法院怎么判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陈思,在校园体育类的伤害案件审理中,学校和教育机构承担的主要是教育管理职责,认定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主要可参照《民法典》第1199条-1201条来分析认定。



陈思表示,对于校园运动受伤的案件,审判中法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认定责任:

一是这项体育活动是否具有高风险,比如是否有一定对抗性、对技巧要求是否相对较高;

二是体育老师是否教会了学生从事这项活动所需的技能;

三是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老师是否在场监督管理等;

针对不同情况,陈思举了两个例子:

举例—,体育老师组织学生折返跑导致学生摔倒受伤,依据多个事实,判定学校和学生本人都有责任。
校方责任——

场地小、学生多,该校对场地安排的合理性未尽到注意义务,存在学生容易相互碰撞的安全隐患;体育老师不在现场疏于监督管理等,判定学校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学生责任——

学生本人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及安全防护意识,且未及时向老师及其他同学求助,以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自行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举例二,学校无过错的案件:两名学生周末在校内自发组织的篮球赛中受伤。
双休日学生自发篮球赛,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并无过错,考虑到当事人的负担能力,根据公平原则,由学校进行补偿而非赔偿。

陈思说,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又要维护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

◆游乐园游玩受伤怎么办?◆
双休日带孩子去游乐场玩旋转木马,不慎摔下来,膝盖摔伤了,可以向游乐园索赔吗?根据《民法典》,不同的情况下责任判定有所不同:

游乐园方的责任判定——

《民法典》中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游乐场属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安全保障义务不仅指游乐设备没有问题,还有提示义务,例如游乐园需提示家长在旁边陪同,不让孩子独自乘坐等。如果没有这样的提示,游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一定责任。

但是,如果游乐园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孩子受伤家长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了,毕竟家长带着孩子去玩,家长具有监护责任。

其实,无论是在校园中还是生活里,没有人希望孩子受伤。无论哪一方来承担责任,孩子的身心伤害都是难以弥补的。如何尽可能避免伤害呢?



专家建议:

1、学校、教育机构、儿童游乐场所应当对体育活动、儿童娱乐活动的安排有更详细、完善的标准;

2、做好相应场地、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孩子在安全的环境内进行体育活动、娱乐活动;

3、从事剧烈的体育运动之前,要了解清楚孩子的身体状况,注意防范可能会导致的人身损害;

4、家长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来源: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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